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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关于组织参加全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07 责任编辑:王婉莹 来源: 浏览量: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现就开展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校内选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美育浸润行,艺采展新风

   二、展演项目

   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高校校长书画作品 5 大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 5 个类别,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 6 个类别。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乡村 4 个主题。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 2个类别。高校校长书画作品包括书法、绘画、摄影 3 个类别。

   三、参加人员

   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参加人员为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参加对象为省内高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科研院所等单位和个人。高校校长书画作品参加对象为省内高校副校级以上领导。

   四、报送数量

   我校共可报送艺术表演类节目 6 个;艺术作品 20 幅;艺术实践工作坊 1 个;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 2 篇;校长书画作品总数不限,每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 2 幅(组)。

 五、活动安排

 (一)二级学院展演阶段(2026年5-6月)

   各团总支应按照本届展演主题,积极搭建面向人人的艺术展演展示平台,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艺术实践活动, 强化普及性、提升参与率,努力让每个学生至少参与 1 项艺术活动,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可参与”的蓬勃局面。将大艺展与五四青年节、中国共产党成立纪念日、传统节日、校园艺术节、毕业季等重要时间节点相结合,与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学生艺术社团建设、校园美育文化培育等相结合,与学校美育资源、当地艺术特色、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相结合,营造高校美育协同发展的良好环境。在组织开展校级现场展演展示并公示的基础上,推荐优质项目参加省级展演。

 (二)校级展演阶段(2026年6-7月)

   校级展演活动由校团委主办,校学生会承办,将二级学院上报的优秀作品组织专家规范开展项目评选,推出一批校级优秀作品代表我校参加全省展示交流。

   六、报送时间

   校内初选截止时间:2026 年 6 月 25 日

   所有作品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或实物):

   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245555755@qq.com

   纸质版/实物报送至:1 号教学楼 114 办公室(团委)。

   作品命名格式:类别+学院+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指导教师。

   、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活动经费,整合相关资源。要积极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艺术氛围,加强实践活动场地保障,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平台打造大艺展展示空间。

   (二)展演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务实求效。报送展演项目时,要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违者取消评奖资格并追究责任。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佳音

 电话:0371-56189053

   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学生及教师参与, 以此为契机推动我校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