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团委党支部在团委111办公室开展第七次集体党纪学习教育。会议由团委党支部副书记宋佳音主持,支部党员参加本次会议。
会上,宋佳音带领支部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的内容。第六章主要讲廉洁纪律,支部成员进一步认识到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清正廉洁,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同时也更加明确了各种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将受到的处分。她指出,年轻人志当存高远,一个人有了明确的目标,有信念的灯塔,那么他的思想也不会那么容易迷航,同时,保持初心,牢记使命才能出淤泥而不染,灌清涟而不妖。
随后,支部成员围绕学习内容展开讨论,崔证勋提到,应向清廉榜样学习,就像张桂梅校长一样,她本可以不用这么清贫,她把自己的积蓄捐给了有需要的人,自己饱受病痛折磨却仍苦苦坚守,燃烧自己照亮别人,同时,加强腐败案例学习也能筑牢我们思想的根基,让我们引以为戒,做到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相信在榜样干部的带领下清廉的船能够更加行稳致远。